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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921308,电子邮箱:SZQds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5年,市中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04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
1.发布经济社会信息99条,涵盖全区经济总体运行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展、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动态等内容,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市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信息支撑。
2.发布民生保障信息1548条,涉及教育、医疗、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措施与实施情况,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制发政策文件13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8条,编辑政府公报4期,通过多元方式解读政策要义,促进公众准确理解、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4.全年开展意见征集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7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5次。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情况:在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坚持依法合规,规范答复流程,开展专题研判,落实法定时限。2025年,全区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6件,上年度结转申请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全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8件(其中予以公开159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4件,不予处理7件,其他处理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有1件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和标准收费,收取信息处理费580元;无减免事项。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5年全区收到18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全流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三审三校”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填写《市中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市中区政府网站信息修改和删除保密审查表》。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状态更新,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2.完善公众关切响应与互动机制。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搭建快速回应通道,通过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动向、开展问答互动等方式主动发声,及时解疑释惑、引导社会预期,持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市中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与时限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信息分类与公开时限、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监督与保障等内容,确保信息依法公开、及时准确、分级分类、规范管理。
2.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专栏设置与内容维护。完成24个内容交叉、功能重叠专题栏目的整合归并,形成12个集约化专栏;推行关键领域信息集中发布专题,解决多部门分散发布问题;完成历史数据的系统梳理、分类归档及后台检索功能开发,提升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与系统性。
(六)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总抓、专职人员具体承办,实现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工作措施“三个到位”,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深化监督检查。将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对信息更新时效、内容质量、公众反馈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
3.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围绕已公开信息规范化试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与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71926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38952 | ||
|
行政强制 |
1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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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490.120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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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224 |
2 |
0 |
0 |
0 |
0 |
226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7 |
2 |
0 |
0 |
0 |
0 |
159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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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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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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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3 |
0 |
0 |
0 |
0 |
0 |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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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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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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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七)总计 |
226 |
2 |
0 |
0 |
0 |
0 |
228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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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8 |
0 |
1 |
9 |
18 |
2 |
0 |
3 |
1 |
6 |
0 |
1 |
1 |
1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内容管理,着力提升信息质量与时效性。已制定并完善《枣庄市市中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办法》《市中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时限及归档时间表》,明确各类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审核流程与更新周期。通过开展专项核查,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整合平台资源,系统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提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务新媒体瘦身要求,坚持“未备案不开设”原则,对所有镇街政务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注销,并对已关停未注销账号,进行全部注销。截至目前,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仅有12个,均在国家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备案。
(二)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深度与呈现方式存在不足。当前解读工作缺乏对政策依据、关键条款及落地影响的系统解析,未能充分运用案例说明、问答互动等形式贴近公众认知需求。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识不深、理念转化不够,在主动公开、规范操作等方面仍需加强能力建设。
(三)整改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机制建设。鼓励各单位在发布重大政策时,同步编制通俗化解读材料,重点阐释政策背景、核心条款、适用情形及预期效果。采用典型案例分析、问答图解、短视频解读等形式,推动政策语言向公众语言转化。
二是强化工作队伍系统化培训。重点围绕政策解读技巧、平台操作规范、舆情回应方法等内容组织开展常态化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推动“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转化为实际工作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有1件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和标准收费,收取信息处理费580元。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市中区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工作。一是根据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制度创新、平台优化与服务集成,健全清单制度、升级智能标识、整合平台专栏,在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推进试点工作进程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依托政务公开特色专区建设,构建了三种特色鲜明的专区形态,分别为市中区文化路街道“集成式”商圈政务公开专区、市中区龙山路街道“融合式”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以及枣庄市市中区二手车市场政务公开专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市中区人民政府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办复率100%;承办市级政协委员提案33件,办复率100%。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63件,承办区级政协委员提案97件,均按期办理完毕。所承办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均已主动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整合网站栏目,推动数据同源共享。将内容相近、功能重复的24个专题栏目整合为12个,搭建二手车市场一站式服务平台,借助技术手段实现数据的同源管理、集中维护、多端同步展示,有效解决了信息多头发布、重复录入、更新不同步等问题。二是创新制定《信息公开时限及归档时间表》,实现动态精准管理。系统性地将全区13大类、74项公开事项的发布时限、存续时长、归档要求予以标准化、清单化,实现从“按章办事”到“精准管控”的转变。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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