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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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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1-16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南路69,邮编:277100,电话:0632-3086539 电子邮箱:nyj331228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和权威。

(一)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与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同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55条,内容涵盖农业生产、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政策法规与文件解读:公开了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包括农业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为公众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   财政信息与项目公开: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进行了公开,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实施进度等,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程序和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实效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2024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及时更新了涉农信息。

2、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认知。

(二)2024年存在问题

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日常监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办理政协提案5件,均为主办件,分别为103003号《关于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03043号《关于发挥“农担”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10305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103076号《关于促进市中区特色品种鸡养殖的建议》、103081号《关于开展粮食高产竞赛,提高粮食单产的建议》。

办理人大建议4件,其中协办件1件,为第47号《关于枣庄餐饮服务业发展几点建议》。主办件3件,第58号《关于加强郭村中软籽石榴种质资源保护的建议》;第59号《关于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的建议》和第60号《关于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南路69,邮编:277100,电话:0632-3086539电子邮箱:nyj3312283@126.com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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