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4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822399,电子邮箱:szqswjadmin@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乡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公开。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涵盖了政策法规、财政预算、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确保公众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53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38条,利用市中云报等形式公开72条,其他渠道公开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水土保持领域。其中予以公开申请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2024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对于公开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先经供稿科室审查后上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办公室再进行最终审查把关。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条例。
二是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61.38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时效性不足等问题,各部门积极行动,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优化了信息发布流程。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信息更新的速度显著提升,公开内容更加详尽丰富,同时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公众的获取便捷性,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二)2024年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积极性,往往集中于事后公开,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是公民参与度低。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了解程度较低,导致公民在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渠道。
(三)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能力提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解读与渠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谋划、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多种解读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与形式。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的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全面了解;加强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如水务工作等,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采用图表等多样化的形式展示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积极打造政府开放日活动,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和参与。
四是加强回应关切与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工作的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度,我局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效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中区城乡水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个,其中我局主办2个,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实施城区北部河道拦蓄工程的建议,关于在东、西沙河及沿岸开展水域治理的建议。我局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部门进行调研、分析,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办理。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采用图解等多种形式、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多频次多角度的解读,方便公众从不同角度理解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强化公开监督与保障。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无效链接、错别字、信息泄露等问题。
三是推动公众参与互动。围绕社会关切,以实地考察、观摩体验等方式,引导企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体验政府服务、评价政府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4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822399,电子邮箱:szqswjadmin@zz.shandong.cn。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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