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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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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1-16 09: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0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210686,电子邮箱:LB1760632919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立足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高质量品牌发展、特种设备监管、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等工作实际,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使公众知情权和信息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9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8条,利用市中云报公开69条,其他渠道公开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涉及组织机构、人员设置领域。其中予以公开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全年无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和平台管理。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2024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市中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雷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科级干部靳家勇任副组长,政研室、注册登记指导室、法制室、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考核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结合文章,抓好中心工作全过程公开。着重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继续将推进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

二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舆情监控,对市场监管领域网络舆情信息加大监测力度,不断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强化舆情预警,健全舆情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度,提升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能力。

(二)2024年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还不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力度、深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还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拓宽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最新的省市区工作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规范调整到位,防止工作疏漏。同时,学习其他地区、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

三是进一步在主动公开领域下功夫,在确保应公开必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和载体,优化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严格按计划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能,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监管政策、监督执法、典型案件和消费警示等信息予以及时公示。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在局领导的重视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检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

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市场监管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提升自媒体宣传水平,完善自媒体平台建设。发挥市中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加大对重大活动、政策法规、时效热点、回应关切的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现有关注2136人,2024年度发布推送274条。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0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210686,电子邮箱:LB17606329192@163.com)。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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