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0501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持续推动市中区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有力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等职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统计“公开”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3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76条,利用市中云报公开77条,为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区统计局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共受理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统计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程序规定进行细化。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积极构建“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将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堵塞网络漏洞,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系统内网络安全有效运行。四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指导全局人员规范开展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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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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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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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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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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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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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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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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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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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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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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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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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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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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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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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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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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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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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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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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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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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图示图解形式,进一步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领域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二是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拓展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使群众对统计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二)2024年存在问题
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国家和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多为一人多岗,人员业务能力还待提高;二是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方式不够丰富,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统计信息公开规范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改进措施
2025年,区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稳妥有序开展数据发布解读,及时在网公开,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常态。三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统计数据公开,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实效。同时,区统计局将依托区政府网站及时、安全地提供政务信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分析,提早谋划,切实做好统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压实评估考核工作责任。二是聚集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加强数据发布,深入推动决策公众参与,加强统计执法等各类信息公开。三是严格规范,积极回应社会公众需求。密切关注网络留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留言,用心解决社会公众诉求。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公众需求回应,拓宽数据解读内容,协调联动提升服务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我局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统计数据并进行数据解读;为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和服务质量,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专业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及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050126) 。
市中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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