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衡山南路12309检察分中心,邮编:277100,电话:0632-3098619,电子邮箱:szqzhxzzfjadmin@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09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98条,市中云报公开579条,其他渠道公开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房屋拆除,小区绿化领域。其中予以公开申请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2024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2024年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部分信息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我局召开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科室的业务指导,对信息发布的质量作出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2024年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没有做到熟知牢记,对文书的适用熟练程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主动做好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
三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受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件,截至今年10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各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办结答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力度。一是定时更新,坚决避免出现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二是管好用好新媒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推动政务新媒体从“给领导看”转变为“给群众用”,努力把政务新媒体办成百姓喜闻乐见的沟通和办事渠道。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衡山南路12309检察分中心,邮编:277100,电话:0632-3098619,电子邮箱:szqzhxzzfjadmin@zz.shandong.cn 。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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