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84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35239,电子邮箱:Gmljdbsc.abmi.@zz.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路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从街道实际出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形式,旨在将政务公开工作干实干优,以营造务实、透明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63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542条,社区公开栏、电子屏公开6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1个领域。其中予以公开申请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0件。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形成街道党政办牵头、各部门配合、专人开展日常业务的工作制度,明晰责任,主动公开发布更新领导信息、民生信息、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是确保审查到位,提高信息质量。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发布”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实时动态管理,优化公开内容。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对涉及社会关切的文件,均按照依法依规、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公开工作,力促信息公开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公开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建立长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职能素质,逐步提升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从深入监督检查入手,努力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从便民、利民入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问题,我街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思想认识,强调信息上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力求政务信息的更新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光明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2024年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问题。
(三)改进措施
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及时总结本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本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实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单位的热点问题、群众诉求等及时进行回应。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屏、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积极受理和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切实维护了政府公信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光明路街道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3件(包含市里1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21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丰富公开形式,通过社区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通过文字、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光明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84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35239,电子邮箱Gmljdbsc.abmi.@z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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