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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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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1-23 09:3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邮编:277100,电话:0632-3312944电子邮箱:szqczjx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镇街)主动公开信息217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8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2条。

    1、推进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级财政的政策信息,结合我区实际,按月公开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解读、及时分析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2、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直达资金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工作总结、使用情况。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和具体实施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1.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涉及房屋产权,学校经费领域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科室负责人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市中云报”等平台发布信息,强化两化栏目与财政预决算专栏的平台管理,及时准确更新重要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遵守“先审后发”原则,所有内容需经发文来源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能发布,严格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二是细化任务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考核细则,对标对表,任务细化到科室到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二)2023年存在问题

    1.对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市中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中区财政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复率100%。办理结果已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区财政局各项工作。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市中区财政局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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