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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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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1-18 09: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由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zszq.gov.cn)上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兴安街270号二楼206室,邮编277101,电话:0632-30501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局通过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市中区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4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数据类信息35条,约占25%;工作信息84条,占比60%;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3条,约占2.1%;其他类信息18条,约占12.9%。

    (二)依申请公开

    1.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共受理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居民收入等相关数据。申请信息存在且属于公开范围的已及时答复申请人。

    2.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务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统计工作特点,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一是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全年共将1 件免于公开公文转为主动公开。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 录,及时更新链接、更正错链,方便公众查阅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做好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公开。二是用好“市中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83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同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一 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文件数量较少,缺乏后续跟踪解读。二是与市民互动还是不够,尚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举措。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深入谋划、狠抓落实,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图示图解、短视频等形式,进一步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领域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二是 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 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多渠道开展政民互动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贯彻上级年度要点

    本年度市中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中区统计局未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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