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4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14050,电子邮箱:szqswjadmin@zz.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1年,市中区城乡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99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2条,其他渠道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申请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和平台管理。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2021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与机关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于公开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先经供稿科室审查后上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办公室再进行最终审查把关。对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科室、单位具体实施,办公室督导协调、组织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四是社会评议情况。对我单位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基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解读、监督保障机制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单位根据政府办公室要求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严重影响工作的进行全单位通报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来检查时就大忙一阵,过后一年半载不见翻新。
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级各有关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市中区城乡水务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100%。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43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314050,电子邮箱:szqswjadmin@zz.shandong.cn)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2022年1月14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