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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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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1-26 16:58

市中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市中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中区统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以公开推动理念转变与流程再造,不断畅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助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由局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1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1名信息员负责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2020年,市中区统计局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力度。对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议定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予以公开;累计公开《市中统计月报》11期,对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每月定期对外公开;面向公众解读经济普查数据、月度数据、季度数据等,全面分析全区经济运行状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发动全局上下及时、主动将最新的统计法规、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适合公开的情况制成政务信息,并通过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要求信息员每日关注网上咨询,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      

(四)完善信息公开程序      

制定《信息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组织学习《条例》,提高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提升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个

1743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本部门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2.信息公开不够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在目前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配备,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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