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6-01726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 标 题:解读:市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
- 效力状态: 有效
解读:市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市中政办字〔2026〕10号),现就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意义
为严格落实山东省、枣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细颗粒物(PM₂.₅)深度治理为核心,统筹推进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紧扣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持续改善市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全区产业、能源、交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本计划实施周期为2026—2035年,通过十年系统治理,推动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求,助力美丽市中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美丽市中建设为根本遵循,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管理机制创新为抓手,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区域联防联控和源头系统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行动目标
紧扣国家、省、市空气质量管控要求,分阶段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全面达到新国标要求:
1、2030年阶段目标:全区PM₂.₅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6.5微克/立方米,PM₁₀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日均浓度稳定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80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实现有效削减,大气污染治理管控体系更加完善。
2、2035年终期目标:全区PM₂.₅年均、日均浓度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PM₁₀年均、日均浓度稳定达到50微克/立方米、100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日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全面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臭氧污染实现基本管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幅提升,全域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市中。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产业结构管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立足市中区石英石板材、水泥建材等涉气产业集群特点,从三方面推进产业升级: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改扩建涉气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能耗双控规定,将碳排放水平纳入项目审批依据,建立项目全周期闭环监管机制。二是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落后低效产能动态排查清退长效机制,以再生橡胶、砖瓦、石灰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排查台账,明确清退对象与时限,分类实施产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推动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三是推进产业集群规范管理。针对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产业集群实施“一群一策”,建材行业重点整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涂装、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原料与高效治理技术;完善“散乱污”动态清零机制,引导涉气企业向合规园区集聚。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能源格局
围绕能源供给、消费、供暖全链条推进清洁化转型:一是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消纳省外绿电;完善城乡天然气管网,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多元互补的新能源供应体系。二是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严控煤炭消费增量,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30年基本淘汰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严禁新建高污染燃料工业窑炉,严格规范生物质锅炉运行,确保纯燃清洁。三是提升城区集中供热覆盖。在新区与偏远片区发展区域性清洁供暖,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煤改气、煤改电改造;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推动供热系统整合优化。四是鼓励开展余热利用。开展全覆盖式余热资源普查,推动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回收改造,加快余热输送管网建设,推动余热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享。五是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推广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取暖方式,2030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村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
(三)健全交通管控体系,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
以运输结构优化和移动源全链条管控为核心:一是优化货物运输结构。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绿色方式,短途推广封闭式廊道运输与新能源车辆;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30年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5%。二是强化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控。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划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尾气治理造假行为,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快淘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编码登记与定位管控;建成区及镇街驻地禁用高排放机械,开展重点场所零排放示范应用。四是推动绿色流通体系建设。建立重点用车企业动态监管名录,推广零排放运输车队;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提升运输清洁化水平。
(四)完善面源污染管控机制,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聚焦各类面源污染源实施精细化管控:一是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区-镇街-村社区-工地”四级扬尘网格化管控网络;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面安装视频监控与PM₁₀在线监测设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推行绿色施工标准。二是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与深度保洁水平,根据季节动态调整作业频次;严格规范渣土车密闭运输,明确通行路线与时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严查遗撒泄漏行为。三是裸地、堆场扬尘控制。开展裸地排查建档,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硬化、防尘网苫盖;推进物料堆场标准化抑尘设施建设,实现物料装卸、输送全流程密闭。四是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多元化利用,健全禁烧工作网络,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提升火点监测精准度。五是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治理。督促餐饮单位安装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氨排放全过程管控。
(五)深化多污染物协同管控,提升污染治理整体效能
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与应急能力提升:一是深入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推动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深化石化、化工等行业全流程治理,持续推行加油站、油库夜间加油卸油措施。二是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监管。开展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排查提升低效治理设施;对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实施专项提标改造,逐步取消重点企业烟气旁路或安装在线监管系统。三是协同开展PM₂.₅和O3污染防治。夏季重点管控VOCs、氮氧化物等前体物排放,秋冬季强化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建立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与专项督导。四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动态更新减排清单。
(六)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从制度、监测、执法、数字化四方面提升治理能力:一是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企业自证守法,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二是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细化重点行业减排工程,构建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控机制,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数字赋能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与联网,提升新污染物、温室气体等领域监测能力。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推进分级分类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运用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环境执法指挥中心。五是加快推动数智化转型。推动生态环境数据深度共享与融合应用,构建智慧环保应用场景,实现治理从单点数字化向全流程智慧化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主体,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级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统筹督导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完善政策保障
落实差别化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执行环境保护、新能源车辆购置等税收优惠;加大财政投入,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支持政策。
(三)强化落实评估
将空气质量改善年度及终期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评估;对工作不力、空气质量恶化、问题突出的,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四)推进信息公开
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与流程,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公开空气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结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民行动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政策与科普知识;推动政府、企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区域联控
主动融入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与周边县(市、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技术交流机制,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共同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政策解读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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