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533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区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关于(“食安市中”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区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关于(“食安市中”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解读
11月29日,市中区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食安市中”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送审稿)起草情况汇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会议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3〕67号),2023年6月13日发布。
2.《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3〕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安枣庄”建设的通知》,2023年8月23日下发。
(二)起草过程
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3〕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安枣庄”建设的通知》部署要求,参照《“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框架结构,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我区《“食安市中”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4日通过政府办公系统下发至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对征求意见稿未提出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总体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重点行动、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18条,总体框架结构与山东省《“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体一致,对未来三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举措、攻坚行动、组织保障等作出了安排部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食安市中”建设成果,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会议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制假售假、无证生产、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要压紧压实责任,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一抓到底,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