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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123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标  题:市中区统计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统计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问:为什么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问:与以往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工作有什么变化?  

答:本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为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组织实施的一项大型调查,自1987年起在逢2、7的年份开展,目前已顺利实施7次。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在相邻年份相继开展调查增加基层负担,也不利于调查数据的协调应用。因此,国家统计局决定将投入产出调查内容纳入经济普查统筹组织实施。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市中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时间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问: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答: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区政府将成立市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镇(街)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普查实施工作。  

问: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答: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政策解读机构:市中区统计局

      人:范  昕

政策咨询电话:0632-30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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