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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7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标  题:解读:市中政发〔2023〕3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市中政发〔2023〕3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枣庄市安全  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枣庄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提升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市中政发〔20233 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制,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保障措施等六大部分。

三、意见特色

《意见》对《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了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农村燃气安全监管要求、厘清了部门和属地监管职责,并对上级文件中的具体工作清单化,明确了责任部门。

(一)细化了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切实提升入户安检实效以及开展违法使用燃气清理整治。

(二)明确了农村燃气安全监管要求。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切实落实和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城镇、农村燃气行业监管。

(三)厘清了部门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 管、谁负责安全”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对部门监管责任进行了全面细化,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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