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2-00467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20日
- 标 题:解读:市中政办字【2022】12号《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市中政办字【2022】12号《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 设,根据《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
三、起草过程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对照《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区生态环境分局代区政府起草了《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当前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相关保障措施。方案起草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5月13日经市中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向相关的10个主要单位发送了《关于征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单位分别是:税郭镇政府、齐村镇政府、永安镇政府、孟庄镇政府、西王庄镇政府、光明路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财政局。截至5月21日,已收到10家单位反馈意见,10家单位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十四五”时期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目标为: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要环节,提出五个主要方面的任务。一是明确村庄分类规划。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四是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五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考核督办等内容。明确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要重点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负责牵头建立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工作进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政策解读人:武广中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2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