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449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26日
  • 标  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解读:《市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解读:《市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月25日,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及各镇(街)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市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通过信函方式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对反馈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一定的采纳。

问:《实施方案》的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19号)文件精神。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出台目的主要有5项,一是严厉打击各类无合法证照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将采矿权转租他人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以土地整治、山体修复治理、水利工程、路桥建设、房屋建设等各类工程项目名义,非法出售采出的矿产品的行为。四是严格审查机制砂、水稳材料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石料加工类企业原料来源。依法查处非法加工、收购、销售无合法采矿权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石料、河砂等矿产品违法行为。五是依法查处违规运输矿产品的行为。

问:《实施方案》都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有三项举措。一是动员部署,调查摸底。成立市中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各镇(街)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集中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行为的舆论氛围。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社会组织向属地政府以及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举报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措施,集中整治。各镇(街)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打击整治措施,做到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整改的限期整改,逐一对照台账,逐宗销号处理,全面取缔辖区内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行为。

三是总结验收,巩固提高。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现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到位、取缔不到位等现象,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屡禁不止、辖区内继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秩序。实现我区矿产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

问:如何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答: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调度督导、严肃执纪问责这四个方面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