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19-02611
  • 主题分类:结果反馈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12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12月20日
  • 标  题:关于对《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对《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征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意见,我局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并于2019年12月3日从市中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给区直相关的5个部门发送了《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通知(具体部门分别是区城乡水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截至12月19日,收取意见的邮箱未接到任何修改意见各部门对该通告均无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19年12月20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