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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2-13187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7-30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发〔2020〕30号 有效性 有效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市中政发〔2020〕30号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7号)要求,为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卓越匠心文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以打造新品牌、构建新格局、探索新模式、培育强队伍、建设共同体、营造好环境等六项工作为重点,为我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为全市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作出市中贡献。

(二)目标任务。立足区情,发挥优势,精准施策,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积极推进区职业中专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确保区职业中专顺利通过省教育厅验收。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2个,建设示范性职教集团1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组建综合高中(职业高中),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市中新模式”,力争建成市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二、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竞相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一)强化职业教育区级统筹。树立“大职教”理念,坚持区域统筹、互为补充、竞相发展原则,争取市政府支持,建设综合高中,实施职业中专、综合高中一体化管理。对全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专业调整等进行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机制,将区职业中专招生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支持区职业中专举办综合高中试点,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推进区职业中专六大基地建设。区职业中专新校区选址位于市南工业区枣庄市水泥厂原旧厂址,规划占地约12万平方米(约181亩),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纳72个教学班、3600名学生就读,计划 2022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统筹现有资源和优势,发挥枣庄学院服务地方作用,建设乡村振兴培训、学生实习实践、产教融合创新示范、教学示范、创新创业、产学研联合培养六大基地,以“引校进企”“引企入校”“校企一体”等形式,深化工学结合、产教融合。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3+2”贯通培养。作为市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联盟成员,鼓励支持区职业中专举办大专班试点,在现有中职与高职“3+2”(三二连读)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合作基础上,加大与市内高职院校进行中职与高职“3+2”(三二连读)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合作力度,探索与省内高职院校进行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合作,建立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机制,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成长渠道,促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职业教育。实施中职学校“赢未来”计划,从强自信、补文化、提技能入手,促进广大中职学生文化与技能兼修、成长与成才并重,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信任度。落实职业中专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确保培训数量与质量。允许区职业中专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

(四)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2020年6月底前,出台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事后备案的政策文件。在限额内由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五)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和特色产业,结合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根据区域经济转型、主导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动态优化专业布局,在原有专业基础上,新增新能源新方法、医养健康等方面专业,形成产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设置变革的驱动和调控机制。继续做强做优幼儿保育、美发与形象设计、电子商务等现有特色专业,三年内创建市级品牌专业2个,争创省级品牌示范专业1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确保与区域经济、行业产业结构实现完全对接。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

(六)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在我区开展合作办学。学习借鉴“双元制”经验,建立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区域内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交流。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三、探索职业教育“双元制”学生培育新模式

(七)探索职业学校理论教学与企业实践实训相结合的“双时空”培养模式。坚持工学结合,实行校企“双元”育人,学生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学校负责专业理论及基础文化科目学习,企业负责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实习实训,鼓励支持区职业中专若干专业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落实国家最新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照职工总数 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八)探索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和就业“双轨制”成长模式。贯彻落实“职教高考”制度。顺应山东省适度扩大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硕士招生规模以及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新惠民政策,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职教高考。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建设,完成智慧校园建设。继续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解决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市场需求匹配度不高的问题。实施“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培养和就业一体化预就业制度,提升学生就业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九)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认定模式。深入推进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20级新生起,推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常态化开展“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对接产业需求和行业标准、企业技术动态调整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竞赛形式。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深化“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为职业学校学生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提供支持。探索逐步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水平评价证书,作为中职学校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四、培育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十)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师招聘制度。2020年6月底前,出台落实以直接考察方式招聘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的政策文件。支持学校引进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高层次技术人才,鼓励学校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担任实习

指导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形成“固定岗+流动岗”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招聘数量、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等年度目标。按学校发展规模变化,及时配足配齐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30%。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十一)实施教师技术技能提升工程。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5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相关实践经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课专任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加强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队伍建设,建立枣庄技能名师工作室,分行业、分专业组建名师工作团队,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技术技能提升、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研究。举办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实施“鲁班工匠”建设工程。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2022年区域内“双师型”教师平均达到70%。做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积极参加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依托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加强职业教育教研工作,逐步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十二)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6月底前,出台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公办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执行。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深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师实践能力评价,优化岗位设置结构,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实施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五、建设校企协同、产教融合发展的职业教育共同体

(十三)探索建立“实训车间就是经济实体”校企合作新载体。以“引校进企”“引企入校”等形式,深化工学结合、产教融合。选择具备条件的学校和企业先行试点,着力解决实训成本高、产教融合低、成果转化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实训作品、产品、商品递进转化的办法和路径,学校实训车间、企业生产车间、经济实体融合的方式和机制,实训经费学校投入、企业资助、利润返还、成本共摊的制度和机制。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促进校企协同育人。支持在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能源(锂电)、光纤、大数据、医药健康六大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资本、人才、技术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四)积极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十四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布局、城乡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依托枣庄经济开发区,在区域内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积极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对纳入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设培育区级产教融合型企业6家,区职业中专至少与一家区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结成职教贯通培养联盟。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坚持错位互补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共建共管、共用共享、企业化管理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凝心聚力、共建共享职业教育发展好环境

(十五)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匠心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使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各类课程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培养高度融合,展现现代职业教育的中国魅力。全面加强职业教育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区职业教育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

(十六)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探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对荣获“枣庄市技术技能大师”称号、遴选枣庄市突出贡献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市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十七)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保障。多方筹措资金,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稳定长效增长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整体提升区域内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区职业中专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生均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值、校舍建筑面积和图书册数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规定要求。

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办学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吸引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审计公告、预决算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十八)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共同担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事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问题;组建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区级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会议简报。实施市中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制定“一校一案”实施方案,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形成政策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监管局、区税务局

(十九)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督导考评奖惩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明确政府管理职业学校职责和权限,明确职业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实施行业参与制订职业教育标准和职业学校评价标准,对职业学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办学导向。积极做好省、市政府对我区履行职业教育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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