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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4-0041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4-05-09 发布日期 2024-05-0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字〔2024〕6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单位:

《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充装、配送标准化建设、智能化运营的水平,增强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强化措施,严格管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推动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改革

1.实施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灌装站高标准建设。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工艺对全区液化气储备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强技术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智能化燃气安全管理系统,确保运营规范、生产安全、服务优质。长期规划新建、扩建或搬迁建设1 座储量满足全区液化气市场需求的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液化气储存灌装站,并建立若干座标准化、智能化的液化气配送供应站,引导实现“1+N”的整合运营模式。

2.严格查处不规范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依照法律法规,坚持市场主导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关停不规范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和销售点,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经营,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安全便捷、规范有序的供应网络和服务体系。引导气瓶充装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气瓶产权,纳入充装追溯体系,实时上传充装数据,完善气瓶配送机制,规范充装和运输行为。完善报废气瓶的回收和处理流程,引导居民依法处置报废气瓶,统一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建立气瓶监督管理体系,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开发气瓶管理与配送服务系统,落实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运输使用、报废处理等管理制度。

3.建立和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站点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未按评估结论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整顿。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辨识管控融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全面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模式改革

4.严格执行销售自有产权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充装设施与二维码扫码装置连锁联动且确保气瓶扫码充装,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气瓶应涂装企业专用颜色,确保标志统一、清晰。企业应将充装及经营数据上传至“智慧系统”、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智能监管等平台,实现远程视频监管和信息化追溯。

5.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统一管理,负责送气、宣传引导、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等任务。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违规惩处等安全管理制度,依法承担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相应责任。严禁以挂靠形式经营供应站、运输车辆,或以批发形式销售给从业人员再销售。

6.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采取动态总量控制、统一标准管理、构建信息平台等举措,规范液化石油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终端配送车辆的车型、标识、配置、号牌、保险购买与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实行信息化监管,构建“政府指导、部门监督、企业管理、驾驶人自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车辆规范管理工作体系。

(三)全面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端改革

7.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智能监管平台。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做好端口开放、数据对接等工作,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气源采购、液化气运输、气瓶充装、统一配送、入户安检等全流程纳入平台管理,利用大数据监管和统计分析,对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充装销售、配送服务情况进行监管,实现一网统管。

8.严格执行入户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检查频次要求,定期开展入户检查。对于存在使用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使用不合规的灶具、软管、减压阀,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安全切断装置等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不得配送供气。对于发现未随瓶安检或未定期入户安检、未向燃气用户提供入户安检单或未督促燃气用户整改安全隐患的,依法追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责任

9.推进用户端设施设备更新。开展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民生工程,对既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到 2024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普通橡胶软管更换工作,企业为用户免费更换连接软管的,更换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到2025年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鼓励同步实现在线远程监控功能,鼓励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实行政府补贴、用户自付、企业兜底三方共同出资模式,对于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费用全免,提高用气安全事故风险的技防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抓好任务的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推进措施落地见效。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提升安全管理和经营服务能力,完善储存、供应、配送等资源,形成责任清晰的经营管理体系。

(二)完善政策,有序推进。镇街、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发展规划、用气需求和安全要求,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布局,严控新增数量。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终端统一配送等创新举措,明确建设标准、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三)强化联动,严格执法。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职能作用,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全力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构建住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商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体系,持续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黑点、黑车、黑气、黑瓶等打非治违工作。对中间配送和用户端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文件文字版:

市中政办字【2024】6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市中政办字【2024】6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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