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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风险评估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1-18 14:21

一、评估主体

根据《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行组建了风险评估小组,由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军辉任组长,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艳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并开展《枣庄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依据

国家及山东省、枣庄市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评估内容

一是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及时制定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具体评估办法和步骤,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收集和审阅相关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划与标准规范同类或类似决策风险评估资料等三是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区直部门、镇街等各方意见,把握方的意愿、诉求。四是全面评估论证。重点围绕计划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五是确定风险等级。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和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社会风险等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的高、中、低等级。

四、评估结论

《枣庄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有政策依据,规划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决策主体具有合法主体资格,具有相应决策权,并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作出决策,涉及范围的内容、程序合法。计划的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评估认为,该行动计划总体实施风险可控,可实现加快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议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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