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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专家论证意见
作者: 更新时间:2025-10-21 15:19

2025年10月20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邀请5名专家(名单附后)在分局2楼西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论证会。

一、论证过程

专家组听取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关于《应急预案》起草、行业部门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预案内容,针对预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专家组对《应急预案》进行质询、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论证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2.相关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论证结论

(一)《应急预案》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预案体系、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因细颗粒物(PM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0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二)《应急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等区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组建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确定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纂全区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企业编制

本单位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制定

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管控措施。(三)《应急预案》提出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具体要求,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以及预警发布、解除与调整的条件要求,提出不同预警等级下应采取差异化应急响应管控措施。

(四)《应急预案》明确了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保障措施、责任追究和实施时间等要求。

(五)《应急预案》是建设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是必要的、可行的、合理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符合市中区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需求。

四、建议:

1.结合近年来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其可操作性。

2.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渠道。

3.《应急预案》发布后,各成员单位应将专项实施方案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备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25年10月20日

《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专家论证名单

潘振芬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正高级工程师

庄  辉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正高级工程师

潘  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高级工程师

蔡芬芬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高级工程师

褚艳春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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