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执行合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营商环境专栏 > 营商政策 > 执行合同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
作者: 更新时间:2022-12-22 10:28

为了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和完善司法为民、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根据市中区法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立案登记。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即予以立案。当事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全部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二、畅通网上立案。把立案“搬”到了网上,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目前,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APP)和24小时法院自助终端,自助在网上办理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的网上立案。

三、开通网上交费。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退费申请,法官审核后系统自动通过外网向当事人推送退费通知,并提醒当事人一次性携带退费所需相关材料办理结算手续,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

四、改革诉讼服务。推动诉讼服务标准化、集约化,通过整合诉讼流程各项辅助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双重变革,将分散于审判执行全流程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审计、公证、扫描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一起,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五、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军人、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

六、推行电子送达。推广使用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通过电子送达、邮政送达、公告送达等途径,着力解决在送达工作中“找人难、送达难、回执难、成本高”等难题。同时,公告送达优先采用网上公告的方式,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本院案件公告送达信息,并同步推送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七、推进“道交一体化”。按照“交警部门初步调解+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审理”的解纷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平台,网上进行损害赔偿测算、诉前调解、法院诉讼及保险理赔。

八、全流程网上办案。积极深化全流程办案系统应用,立足为民便民利民全流程、全节点、实时运行,立案、诉调、审理、执行等所有流程形成闭环,当事人立案、交费、递交材料、参加庭审、阅卷、接收文书均可以远程完成,不必再往返法院、来回奔波。

九、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与政府法制机构的协调配合,强化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特邀22名特邀人民调解员进驻参与调解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解纷格局。同时,依托人民法庭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的“枫桥经验”枣庄市中样本。

十、推进执前和解。借鉴分调裁机制改革模式,成立了执行和解中心,打造“执行+”和解平台,统筹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专司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和解工作。对成功和解并履行完毕的案件,不再进入执行程序。

十一、落实院庭长接访。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庭长在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对首次接待的初信初访案件“一办到底”,对重信重访案件直接承办或“一督到底”。

十二、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借助“四大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同时,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大中小学生和诉讼当事人等到便民接待大厅、诉讼服务大等开放区域参观体验,落实“人民共创共享共治”理念,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