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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 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4-25 14:46

枣建审改字〔2023〕5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

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测绘成果共享,现将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3年410


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

全流程“多测合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测绘成果共享,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字〔2021115号)、《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枣建改字〔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现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目标,就推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开放市场、统一标准、成果共享、高效服务、依法监管”的总体思路,推行多测整合、一测多用,避免重复测绘,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合内容

对枣庄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整合测绘事项,优化测绘流程,统一数据标准,网上平台推送,测绘成果共享。实现同一标的物同一测绘事项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

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含不动产测绘),分阶段整合成三个测绘事项:

阶段序号

阶段名称

测绘事项

第一阶段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用地选址测绘

第二阶段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放验线、房屋预测绘

第三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土地核验测绘、规划竣工测绘绿地竣工测绘、人防工程竣工测绘、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

整合内容为每一阶段的测绘事项,原则上将同一阶段的多个测绘事项进行整合,由同一委托主体委托同一家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承担,并依法依规共享各阶段测绘成果,满足建设工程相关审批的需要,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第一阶段属于合并测绘,将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统称土地勘测定界测绘”。按照拟储备勘测定界、规划条件后勘测定界修图、不动产单元关联落宗、供后交地勘测定界不同阶段在首次测绘的基础上进行修图测绘,并提供相应成果;用地选址测绘依据上述成果获取

第二阶段属于联合委托,放线的委托主体建设单位,验线委托主体为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房屋绘依据验线成果和施工图纸获取。

第三阶段属于联合测绘,包括土地核验测绘、规划竣工测绘、绿地竣工测绘、人防工程竣工测绘、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等测绘事项,其中土地核验测绘、规划竣工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合称为“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其他测绘一起由建设单位一次委托同一家测绘单位进行测绘。

三、成果共享

多测合一”各阶段测绘成果由测绘单位在“山东省多测合一信息服务云平台”上报,实现信息共享、一测多用,满足建设工程相关审批的需要。各职能管理部门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同一测绘成果;确有需要或现状发生变化的,应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间及各部门内部科室单位之间应加强配合协作。通过明确分工、强化督导、共同推进等统筹措施确保多测合一工作顺利完成。

(二)统一测绘基准和技术规程。“多测合一”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应当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不同测绘业务之间,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各阶段测绘成果,实现相关测绘成果数据结构和格式的统一,保障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三)强化质量管控。测绘机构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部门应按需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依据成果开展审批、验收、登记发证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应深入开展测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将成果质量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保障测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自发布起实施,文件发布前签订的测绘委托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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