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意见要求厘清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的指导意见》
枣庄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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