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获得用水用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营商环境专栏 > 营商政策 > 获得用水用气

枣庄市供水总公司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用水报装实施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21-12-22 09:21

总公司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联合下发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市中区营商环境,简化用水报装,结合总公司实际,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用水报装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水服务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中的中小微企业用水户。

二、报装费用

推行“零收费”报装业务,材料费由报装户按照供水企业提出的质量标准,自行采购。

三、报装环节和报装时限

进一步简化报装程序,推行“一个环节” 受理,即:申请受理接通,一个环节,报装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四、多渠道申请报装,用户“零跑腿”

开展“网上办”、“掌上办”、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模块或入口,实现表格填报、资料上传等申请网上报装、查询,具体包括:

1.网上办。登录枣庄市供水总公司网站,点击【为您服务】板块中“报装流程”,点开《用户办理报装业务流程》,点击页面下方的《单位(个人)用户办理报装业务流程》点击页面下方【申请】下载并保存在用户本地电脑中,填写后发送指定邮箱:zzgskf@126.com

2.掌上办。用户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公众号“枣庄供水”,关注枣庄市供水总公司服务号后,点开左下方“业务办理”,分别是报装申请、过户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报、资料上传等。

3.电话受理。接到用户报装电话3326530后,客服中心当即联合设计院和安装公司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出具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指导用户填写申请表。

4.开通“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枣庄”APP。推进供水报装、维修、缴费过户、开具发票等供水服务,延伸服务内容,提供受理最便捷的供水服务。

五、实施“一站办”和“贴心办”,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分别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务审批中心、枣庄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推广“一站式”集中服务,用户报装仅需一份申请表,申请材料不齐的实行容缺受理,一张表格就可以完成的利民工程。

六、提前服务

总公司管线巡线人员,对供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新建企业及时了解,发现新增户后及时与生产技术处、客服中心对接,生产技术处、客服中心积极与区商务局、发改局、住建局、驻地街道等单位对接,了解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具备用水供水条件的,提前与用水单位对接,主动服务。

七、做好报装回访

通水工作完成后,客服中心要积极做好回访工作,由用户进行评价,对工作中的不足和用户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年三月九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