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立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取得实效,现将监管执法规范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2021年4月和10月,先后印发《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强制事项网上运行情况通报》《关于2021年4月至10月全市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情况的通报》,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2021年5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对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且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仍将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证件审验。6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四年年审培训考试的通知》,对全市1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在线考试。7月7日,举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暨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10月14日,印发《关于录入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填报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基本信息,经司法行政机关逐级审核通过后安排培训考试。
三、积极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9日,印发《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对新《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难或易疏忽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详细解读,极大的方便了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确保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精神在我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率先发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地方标准。2021年10月13日,率先发布《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等3项枣庄市地方标准,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实用性。《行政执法公示规范》重在细化执法信息公示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应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和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边界,守住法律底线。
枣庄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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