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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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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6-05 10:27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
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增值税的公告》(2022 年第 15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
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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