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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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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电子签名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应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06 11:26

关于加快电子签名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应用的

通     知

枣自资规字202260


(市)自然资源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第二期不动产登记业务视频培训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安全和不动产登记“无纸化”的要求,经研究,将于近期全面启用电子签名等功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要强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鼓励政务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在社会场景中使用。今年5月,市营商环境专班已将《不动产登记线下大厅电子签名应用》列入创新典型案例。各区(市)局要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签名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线下大厅电子签名应用工作。

二、抓紧设备配置

电子签名应用,需各(市)不动产登记大厅配备电子签名可视手写板(推荐型号为HJ1005)。实施电子签名是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局要加大支持力度,在经费上优先保障,确保如期投入使用。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市)自然资源局于728日按照受理窗口数量配置电子签名可视手写板及窗口线路配置工作。81日开始试运行电子签名功能。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加强对电子签名应用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电子签名应用技术,努力提高操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2、市局将不动产登记电子签名应用纳入“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考核的内容,对进展缓慢的予以扣分。

联系人:李琪  联系电话:18206378629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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