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保护中小投资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营商环境专栏 > 营商政策 > 保护中小投资者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的几点措施
作者: 更新时间:2021-12-22 08:33

6月16日,枣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传兴主持会议。中院分管审判、执行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各区(市)法院院长,中院及各区(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照多元解纷、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执行质效、调研成果等工作部署,围绕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指标要求,找短板、补弱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各区(市)法院汇报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情况。孙英院长对各区(市)法院工作一一进行了点评,并提出要求。

现根据孙院长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结合《2021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实施细则》,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由民二庭牵头指定专人负责案例报送工作,审管办配合调取2020年9月份以来的审结的“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相关的案件”大案由下所有案件判决书,报送中院民二庭。要形成常态化报送制度,从7月份开始由民二庭牵头每月向中院报送当月全院审结的“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相关的案件”。

各部门新受理的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案由纠纷,要提前与民二庭联系,在民二庭指导下,全力提升涉公司案件审判效果、审判效率,下大功夫培育极致案例。

下步,全院还将研究成立营创法治营商环境专班,下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工作小组,三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直接与中院对口领导小组联系沟通、接受指导,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

1.关于诉前调解。除极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诉前调解成功案件不再立一审案号,严禁庭室及承办人为提升结收比等指标,将已经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立民初字号后又调解撤诉形式回流到审判系统增加立案数量,同时,全力提升诉前调解案件即时到位率,极力压缩民特案号适用数量。对此,立案庭要严把审核关口,审管办要加大监管力度。

为配合该项工作,审管办已经在审务通报中设计了《诉源治理表》,诉前调解成功案件纳入对速裁团队的单独通报。从8月份开始,将新增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回流情况统计表(从7月1日统计),作为衡量速裁团队的负面指标。

2.关于保全案号。要禁止重复保全,已经立“财保”字号的案件,原则上不再立“执保”字号。立案庭和执行局要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推动实现一个保全字号办到底,严防出现一案两个保全字号问题。

三、全力提升办案质效

1.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数量。按照中院要求,我院要完成300件适用小额简易程序案件,目前全院仅完成了5件,其中,赵言超3件、孙中胜1件、郭方泉1件。现根据根据院领导安排,结合各庭室速裁团队配备、受理案件范围,分解任务如下(以后每月定期通报):

小额诉讼程序应用情况通报

部  门

立案

民一

民二

行政

齐村

孟庄

合计

任务数(件)

120

60

30

30

30

30

300

完成数(件)

3

1

1

1

6

2.发回、改判、被再审审查案件一律提交审委会审议。7月份以后,发回、改判以及被再审审查的案件,原承办人都要认真撰写情况报告,提交审委会研究,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案件质量,切实降低衍生案件。

3.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再办理程序性案件。

4.年底结收比要达到100%并保持结案均衡度。立案庭要认真把关,严禁控制立案,严禁各部门通过“分调裁”程序空转,人为控制年底立案。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把握办案节奏,加强督促调度,12月底正常收案的情况下,确保部门案件结收比不低于100%。

5.服判息诉率要达到92%以上。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有利形势,对分配到庭室的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要认真研究、审慎调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年底部门服判息诉率达到92%以上。

6.全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局要持续加大执行力度,“3+1”核心指标要达到最高院要求,首次执行完毕率要高于30%,实际执行到位率高于30%,终本率低于30%。

四、强化智慧法院运用

1.自6月份起,各部门全员上线率、网上阅卷率、裁判文书网上生成率、程序性文书网上生成率要达到100%。各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人人会用。审管办对每起案件全流程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全流程系统运用情况实行周通报。

2.立案庭要加强网上委托坚定系统运用,线上鉴定率要达到100%。

3.要加强互联网法庭运用。要切实提高互联网法庭应用数量。特别是对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当事人深处异地的案件,要积极动员当事人通过已经建立的互联网法庭专线进行“云庭审”。具体指标如下:

立案庭

刑庭

民一

民二

行政

齐村

税郭

孟庄

合计

35

20

55

30

25

20

10

35

230

分配依据:1.刑庭每名法官4件;2.普通民事、行政法官每人10件;3.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5件(种法亮同志5件);4.齐村、税郭法庭庭长尚未在法庭办案,不分配案件数。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1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