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工作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必须严格落实《关于创建无烟医院及调整领导小组的实施方案》,负责所属区域的控烟卫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域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制,各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本院职工不得在办公区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各科室实行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控烟区域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给予相应处罚。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汇总,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进行处理,并将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七、对戒烟成功的个人进行表彰。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