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24号)“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并实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够平等地享有安全、有效、规范和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卫生院、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女保健办公室;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在全区范围内,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
六、基本流程
农村妇女到本人户籍或丈夫户籍所属镇卫生院或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女保健办公室领取。
市中区农村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中心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镇卫生院、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女保健办公室;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632-315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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