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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孟庄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14 09:35

一、

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孟庄镇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院内及卫生室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配合政府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群防群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卫科,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三、部门职责

1、综合组

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性工作;

2、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3、负责汇总有关工作信息;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医疗救治组

1、负责选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并做好相关转诊准备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临床救治人员的技术培训;

3、负责组织做好疑似患者及确诊病例的医疗转诊工作;

4、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疫情防控组

1、指导全镇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和政策建议;

2、指导化验室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4、指导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物资保障组

1、负责协调安排、落实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设备等;  

2、负责做好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3、负责做好资金使用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4、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宣传教育组

1、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健康教育;

2、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

3、负责对外公布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

4、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督导检查组

1、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疫情各项防控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全镇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物资储备

物资保障工作。设备科及药剂科做好相关药品、检验试剂、防护用品即防护服、一次性隔离服、N95口罩、护目镜、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等的储备工作;后勤保障科做好消毒产品的储备并保障急救车辆的正常运行。

五、处置保障

协助区疾控中心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镇卫生院发现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方案(试行三)》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并应当立即转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其他非定点医院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及时用专用救护车就近送至相应定点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

、有关要求

各科室、各标准化卫生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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