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总体目标
为做好龙山路街道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山路街道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中心成立孟庄镇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院内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配合政府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群防群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卫科,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三、部门职责
1、综合组
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性工作;
2)、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3)、负责汇总有关工作信息;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医疗救治组
1)、负责选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并做好相关转诊准备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临床救治人员的技术培训;
3)、负责组织做好疑似患者及确诊病例的医疗转诊工作;
4)、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宣传教育组
1)、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健康教育;
2)、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
3)、负责对外公布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
4)、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处置保障
协助区疾控中心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镇卫生院发现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方案(试行三)》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并应当立即转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其他非定点医院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及时用专用救护车就近送至相应定点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