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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秩序】患者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5-23 14:07

首先,要维护医院秩序。遵守光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法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规定,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手段扰乱医院的医疗秩序。

医疗机构是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病人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维护正常秩序、设施和财产安全等。

其次,要自觉交纳医疗费用。患者为逃避交费从医院偷跑的情况时有发生。《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规定,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付医疗费用。自觉交费是保障患者正常治疗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医院的运行是由国家少量拨款,不能满足医院的正常运转。医院的流动资金(如购买药品、设备、卫生材料)的绝大部分来自患者的缴费,如果失去这部分资金来源,医院将无法正常运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医疗付费,购买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平交易的权利和义务。

再次,病愈后及时出院。《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第五条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我国卫生资源相对匮乏,满足不了社会的医疗需求,因此,对于临床治愈好转,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以便收容其他患者进行治疗。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始终将床位周转和住院日,作为管理医院的监控指标。因而病人病愈后应及时出院,让有限的卫生资源为更多的患者服务,也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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