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为使我校教学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从而有力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以整体的方式教育学生,发挥整体的教育功能,避免各自为政,避免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章 课程开发和实施
第五条:有什么样的课程,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全体教师应当不断增强课程意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三级管理实施方案,开足开全课程。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课程基础。
第六条:每一名教师都是学校课程的建设者、开发者和实施者。学校积极构建校本课程体系,努力做到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学校课程的生本化建设,逐步探索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富有逸夫小学特色的课程,促进学生自主、活泼、健康、全面发展。
第七条: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特别是基于信息化背景下的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努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八条:校长每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教导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实行教学常规督导制度,通过听课、问卷、作业、备课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平时表现计入个人考核。
第九条: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经教导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备课遵循个人备课、集体备课、教案呈现的备课流程。个人备课时,要按照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通过研读教材、教师用书,查阅资料等方式,熟悉教材内容,找出个人在知识、方法以及教学实践中的疑惑,思考并寻求突破的方法,从学生的学习基础出发,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备集体备课时研讨。
第十一条:集体备课要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可组成主备小组、分工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最大效能。集体备课时,主备人应提供教案初稿供集体研讨,提倡以主备人说课的方式展示备课成果,其他教师针对主备人思路,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讨论解决教师个人备课中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后集体对教案初稿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根据需要形成教案或制作课件。
第十二条:教师个人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的班级具体情况和个人风格,对参考教案进行再次完善、形成个性教案。
第十三条:教师应严格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教学,不能随意调整课程内容和课程进度。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安排的课程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代课或停课。(如需调课代课,遵守学校调课代课制度,履行相关手续。)教师应当承担学校因临时情况安排的临时代课,确保足额完成各学科的课时。
第十四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上课时应当注重仪表,做到提前候课,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严禁上课接听电话、离开教室,非特殊原因不得坐讲,不得拖堂。各科教师应当严格管理学生,形成统一的课堂常规,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五条:教师课堂应当关注学生参与状态。教师要落实学生为本的理念,安排学生自主研读文本、提出问题、合作交流,归纳小结等。注重采用听、说、读、写等多种形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思维状态。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做到疑惑处点拨,困难处引导,规律处归纳,易错处申明。引导学生手脑并用,在自主探索、亲身经历中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培养独立思考,敢于创新的学习品质。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体验状态。教师要用自己饱满的工作状态激励和感染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其始终保持高昂的学习状态。通过教师评价,积极调控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第十八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生成状态。教师要有效管理和调控学生的学习,积极进行学生、教师和教材之间的对话,引导学生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主动获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取积极的情感体验。
第十九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达成状态。通过课堂检测检验知识达成状态。教师要重视课堂检测,当堂检测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内容灵活安排。坚持当堂检查或当堂验收,及时讲评。同时,教师还要通过课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掌握学习方法,特别注重发挥学科特点,激发学生兴趣,为学科拓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作业管理要执行“精讲精练、适当分层、有收必改、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中高年级不超过1小时。
第二十一条:作业布置要精心选择内容,恰当选择形式。作业选择典型、富有代表性的题目。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实行分层布置。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形式上要注意动手、动脑相结合。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探究性的作业。假期、周末作业年级组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作业批改做到“ 等级+评语”。当天收交的作业要当天完成批改。学生错误要及时订正、复评。做好批改记录。
第二十一条: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可以采用集体辅导和个人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建立学生辅导档案,经常对学生进行谈话和指导,采取跟进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保证辅导效果。
第二十三条:学校重视课堂教学检测。要注重发挥检测的诊断功能,真正实现改进教学、查缺补漏的功能。做好命题的组织,做好命题原则、预测、答案、标准等工作。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试卷、成绩和学情等方面的分析,重点分析和关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写出书面的分析报告,上交教导处。对不过关的学生要有针对性的方法,及时组织复评。
第四章 教育科研管理
第二十四条:发挥教科研的引领作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聚焦有效课堂,找准教师专业发展的切入口,以教科研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五条:教导处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课题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科研水平。教导处分管教科研人员应当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课题交流活动,提炼推广各项科研课题的成果转化。
第二十六条:教研组定期开展基于日常教学的教研活动,建立常态教学下的研课、听评课制度。教导处要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定期开展教学讲座、论坛、沙龙、培训等活动,举办各类比赛,积极组织教师参观学习,促进教师整体教学能力的提升。努力实现教育科研问题化,日常工作科研化。
第二十七条:加强课题管理,区市级以上教研课题负责人要在学期初上报研究计划,认真组织研究过程,保存好研究资料,按时完成阶段性成果展示。
第五章 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教学观摩活动主要分为校外公开参评课程、学校公开示范课和组内听课三种形式,校级及以上观摩课由教务处负责,教研组负责组内观摩观。
第二十九条:教研组每学期每一科目必须有一人举行组内公开课;推荐1-2人参加学校公开课。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举行1节教学观摩课。青年教师每学期上1节汇报课。教师外出学习返校后上1节汇报课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每学期举行一次共讲一课活动。
第三十条:任何级别的观摩课必须经过集体备课,按照个人说课、集体评议、教务处把关的顺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组内观摩课教研组全体同志参加,校级观摩课全体任课教师参加听课,校外公开参评课程先在组内进行初评,再由各教研组长及全体领导参与听评课通过打分排队,确定参评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校鼓励教师跨学科、跨学段听课,对听课提出最低下限要求,其中对不同人员的听课节次具体规定为: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20节,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时要做好随笔点评和总评,听课记录学期末一次性检查和听课签到次数相结合。
第三十三条:总体要求为每次开展活动时,应做好考勤纪录与会议记录,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领导有到位、活动有安排、事前有布置、资料有积累、研讨有实效。
第三十五条:教研组所有教师必须参加观摩教学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主讲教师授课完毕,教导处学科主任要组织教师进行说课评课活动,听课人员要以客观的态度,从教学理论和教学改革的角度认真评议,内容应围绕原定目标进行,肯定优点,找出不足。中青年教师要结合自己的授课情况谈体会、找差距、订措施。并将有关材料交教导处存档。
第三十七条:讲课教师要进行总结反思,把自己的试讲和磨课过程进行记录,结合讲课过程展示、评课环节,做成美篇发布在工作群。
第六章教研活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健全机构学校按学科成立教研组,每个教研组设一个教研组长,教研组按授课年级设一个备课组长。由教研组长主持、召集教研组的活动,教研组长对教导处负责。
第三十九条:制定计划各教研组长每学期组织本组教师讨论制定学期科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期末复习计划。
第四十条: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校长、教务主任负责,教研组长组织具体教学研究活动。通过教研活动达到增强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四十一条:开学前各组要制定出教研活动计划。对本学期教学研究的目标、重点课题、活动方法做出统筹安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
第四十二条:教研活动每周组织一次,每学期初、期末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其他的教研活动由教研组自行安排。
第四十三条:每次教研活动实行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每次教研活动要及时、认真填写《教研活动记录》,如实记录活动情况。作为检查教研活动工作的依据,学期结束存档。
第四十四条:教研活动必须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记录。教研活动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十五条:活动内容学习新课标、教育理论,钴研教材、改进教法,研究备、教、辅、改、考、析、评等活动,期中和期末对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项活动及时总结和交流。
第四十六条:活动时间每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具体活动时间由教研组统一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取消教研活动,教研组长每次要做好教研活动的出勤记录和活动内容记录
第四十七条:每位任课教师应主动承担教研课,对于组内安排的教研课应积极配合,不允许推三阻四,甚至不讲。有发现者,在期末考核中扣除10元,教研组评比时扣除2分。
第四十八条:校本教研是以新课改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施中教师面对的各种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教研的主体,强调理论指导下实践性研究。
第四十九条:校本教研的主要形式。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导”为核心要素。本校的校本教研的主要活动形式是集体研究,充分发挥学校教研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教研活动。
第七章教学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等起到重要作用。教导处要及时、客观、准确、完整的做好教学档案的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十一条:教导处要对教学计划、课程表、任教一览表、教师荣誉、公开课、辅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做好归档。对教师的备课、作业、上课、教研、课堂教学秩序等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公布结果,做好教师工作的考评。
第五十二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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