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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勤为学校)2024年小学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7-26 10:48

招生计划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勤为学校)小学部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实际情况,计划招生260人。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勤为学校)是市中区委、区政府2018年在城区南部建设的一所占地106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84个教学班的高质量、现代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市中教体发【2024】23号文件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01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3日

02

招生范围





东至解放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西昌路,北至人民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十里泉小学的生源。

03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应由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交招生学校备案。


04

报名基本要求

(一)城区服务学校界定

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入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所属学校填报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耽误报名时间。

注:监护人在完善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如填报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或不熟悉线上报名流程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所需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我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经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4.学校现场服务。符合入学条件但不熟悉线上报名流程的,学校内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报名流程咨询。请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到我校现场咨询,现场咨询时,需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现场咨询。在复印户口簿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复印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时,可将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学校现场服务时间:
8月1日-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入学资格。

2.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在线填报个人完整信息,对因个人提供信息不实,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对符合政府规定的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材料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本简章仅供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和个人的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6.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05

转学工作温馨提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需转学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转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预登记,我校根据教体局的转学相关规定和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进行审核和研判,对符合转学条件的,给予转学通知。

   转学学生必须是学校辖区内的学生,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学区范围同一年级招生范围)


06

咨询服务电话





有关招生、转学事宜可拨打电话:

魏老师:18863259729

教务处:7551518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相关问题咨询也可扫码加入腾讯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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