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计划招生600人,12个教学班
一、报名时间
按照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报名时间为:8月1日—3日。
二、招生范围
严格按照2020年6月19日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划片招生。
区域范围:西昌路—人民路—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东外环—十里泉路。
在枣庄十五中西校学位富余情况下,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的区域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选择学位。
根据上级文件政策要求,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可选择枣庄十五中南校。
按《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不含各镇(街)学校生源范围内的初中学生。
三、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
4.在城区内投亲等原因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初中就读可安置到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服务学校,服务学校判定以户籍地址为依据;文化路以南的学生可到十五中南校(勤为学校)就读。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入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登录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所属学校填报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
①监护人在完善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如填报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或不熟悉线上报名流程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所需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我校在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线下(指在学校)审核佐证材料;凡居家网上报名没有成功的学生家长,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报名!
②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和人民路之间的电脑随机派位区域内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应首先选报枣庄十五中南校区。在枣庄十五中西校招生计划未满时,自愿申请参加电脑随机派选学位的监护人,应在8月4日上午8:30-11:30带齐房产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学籍卡或者小学毕业证(并分别复印一份以便存档)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指定办公室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电脑派位时间拟订8月15日上午9点在区实验中学进行。
(三)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2.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在线填报个人完整信息,对因个人提供信息不实,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3.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四、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各项材料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就读。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依据实际居住地址,以文化路为界,文化路以北的到枣庄九中、文化路以南的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申请就读。
五、转学工作温馨提示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监护人于8月4日下午2:30-5:30,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枣庄十五中南校登记信息,学校将根据提供的材料研究决定。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561170655;7551561
咨询时间:2023年7月26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勤为学校)
2023年7月26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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