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计划招生600人,12个教学班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勤为学校)是市中区委、区政府2018年在城区南部建设的一所占地106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84个教学班的高质量、现代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四年来学校依托枣庄十五中的全面管理,并在区教体局的悉心指导下,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根植市中、面向全省、创鲁南名校”为办学方向。学校秉承“德泽天下,智赢未来”的校训,“慧心施教,爱心达人”的教风,坚持立德树人,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德育内容和实施途径,办家长满意、学生快乐、教师幸福的优质学校,连续两年中考取得了相当优异的成绩,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上线人数持续增加,并被市中区教体局评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真正做到了“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 号)、《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 〔2022〕7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按照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报名时间为:初中8月14日—15日。
严格按照2020年6月19日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划片招生。
区域范围:西昌路—人民路—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东外环--十里泉路。
在枣庄十五中西校学位富余情况下,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的区域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选择学位。
在学位富余情况下,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可选择枣庄十五中南校。
按《市中区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不含各镇(街)学校生源范围内的初中学生。
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并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租房或投亲等迁户的,初中就读参照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小学就读按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 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输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①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我校在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备注:1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现场咨询。咨询时,请监护人主动出示“三码”信息(山东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信息),主动佩戴口罩,严格遵循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咨询需要查看的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户口簿复印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复印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时,可将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③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和人民路之间的电脑随机派位区域内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选报枣庄十五中南校区;当枣庄十五中西校未满招生计划时,可自愿参加电脑随机派选学位。申请参加电脑派位的监护人需要带齐房产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学籍卡或者小学毕业证书(并分别复印一份以便存档),应在8月16日上午9-11点、下午14-17点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指定窗口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资格。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区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督查,一经查实违规情节,将依法追责、问责。
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2.根据城区义务教育段的教育资源分布,符合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小学到地址服务学校申请入学,初中由定点学校提供学位。初中服务学校以文化路为界,文化路以北的到枣庄九中、文化路以南的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申请就读。
3.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4.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接收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中小学不得拒收;确因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1.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人一案”的原则,确保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服务学校。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服务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转学工作温馨提示
因八、九年级学位已满,学校暂不接受转学申请。
咨询及监督电话:
13561170655(沈主任) 75515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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