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勤为学校小学部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6个班,预计270人。
枣庄市市中区勤为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2〕7 号)要求、《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中教体发〔2022〕23 号)文件精神和市、区有关会议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枣庄市市中区勤为学校小学部:东至解放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西昌路,北至人民路。不含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十里泉小学的生源。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我校采用“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一网通办”。报名方式有两种:
一是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二是通过电脑、手机浏览器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家长端”(网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报名。
2022年8月12日—13日
1.网上报名。8月12日—1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学校选准“市中区勤为学校(小学部)”,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2.网上审核反馈。8月12日开始,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学校会电话通知,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注: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请在8月12日—13日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3.现场服务。符合入学条件但不便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报名流程咨询。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到我校咨询点现场咨询。现场咨询时,需佩戴口罩,配合“三码”查验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
2022年8月12日,各线下现场服务点均有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报名。如需咨询,请派一名监护人到现场,需佩戴口罩,配合“三码”查验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
(一)居住区服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要求
1.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学校招生报名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2.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过期不予办理。
3.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
4.对符合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本简章仅供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和个人的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必须是学校辖区内的学生,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学区范围同一年级招生范围)
2.学校根据相应年级空余学位的多少、原住址的情况、迁户时间的先后等条件再确定是否能够转入,至满学位为止。
3.转学登记
(1)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枣庄第十五中学(南校区)东门大门家长接待室
(3)监护人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
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的,监护人要提供(外)祖父母户口本、实际居住房产证。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
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
八、咨询服务电话
有关招生、转学事宜可拨打电话:
魏老师(18863259729) 教务处(755151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说明
根据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18〕17号)的规定,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市中区城区工作且实际居住,户口不在市中区的人员。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招生,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提供小学教育服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到小学学区划分的服务学校申请登记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采取定点学校的方式提供服务,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地址为准。定点学校为十五中南校区(文化路以南的学生)、枣庄九中(文化路以北的学生)。
3.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
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
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
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
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
⑤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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