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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校食物中毒(饮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10 17:17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食品(饮水)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校  长——张 毅

副组长:副校长—李勇   副校长—张立志

副校长—孙彦阳 副校长—李艳

副校长—朱涛   副校长—丛驰地

组  员:办公室主任—  赵文勇  史翠红

总务处主任——宋建峰   张 振

教务处主任——韩业海   周勇

德育处主任——王开民  卜晓飞

安管办主任——李为民   董友波

各班主任、医务室

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总务处主任和德育处处主任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医务室、总务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部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室、班主任等参加,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饮水)供应过程中发现食品(饮水)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处,经确认后,立即停止供应该类食品(饮水)并撤收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饮水)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用“催吐法”协助中毒学生吐出有毒物。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饮水)加工、供应活动。

2.德育处安管办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教务处主任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处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8.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9.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0.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需品的供应。

11.安管办主任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设立专值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处、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如用于“催吐法”所需的温开水、一次性杯子、脸盆,检查床,被子,枕头等)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处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在事发应急过程中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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