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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9-27 16:12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发生校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与领导

组  长:张  毅

副组长: 张立志  李  勇  孙彦阳   朱  涛

李 艳   丛驰地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    校医   班主任    任课教师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德育处安管办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德育处安管办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遵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照明设备正常。

5.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教学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学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教学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6.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教材教具、抢救物资,强化管理,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7.教学实验、实训场所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上墙。

8.教学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危险物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验收,专库保管,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

9.学校区域内的特殊训练场地、各类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修更新。

10.微机室、语音室等要有完好的防火、防盗设施,网络布线合理、防火防雷。

11.学校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有保证学生安全的方案,学生外出事前进行安全教育。

12.德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13.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保安进行教育,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制度和进出校门的规定,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14.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

15.教务处加强课堂的管理,执行考勤制度;班主任发现有学生缺勤要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问明原因。

16.值日教师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另外的值日教师,或请其他教师代为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17.所有行政、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电话畅通。班主任收集本班学生家长通讯录,并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德育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德育处首先通知德育副校长、值日行政赶赴现场。如发生有校外人员参与的暴力事件,要立刻拨打110电话报警,通知门卫封锁大门。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  长:王开民  卜晓飞

副组长:岳席伟  蔡先宾

成  员:保安、班主任、校医、在场教职工。

1.组长在赶赴现场途中,为保不会疏漏,拨打电话通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

2.发生在课堂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任课教师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保护好现场。

(2)按学生伤害程度决定及时进行现场处置,不能处理的通知学校医务室。

(3)校医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班主任、安管办、德育处、教务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要求学校派车送医院或报告120急救中心。

(4)等情况基本稳定以后,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到医院。

3.发生学生踩踏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发生学生踩踏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组长赶赴现场,组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

(2)校医到达后,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组织人员租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

(3)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4)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5)德育处主任和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

(6)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因学生课间活动或同学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控制事态的发展,将矛盾双方掌控后,电话或派人通知德育处。如果有学生受伤,处理办法同上。

5.发生外来人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1)如果伤害正在发生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命令其余学生迅速回避到教室,关好门窗,不得围观。

(2)尽可能通过谈判,组织保安人员与之对峙,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达现场。

(3)如果绑架人员威胁杀人要求放行,要记下车牌号码,绑架人员特征,为保学生生命安全应予放行。

(4)如果凶手已逃走,学生已受重伤,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

(5)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对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6)在抢救的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的情况和学生被送往医院的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6.如果经校医诊断学生已死亡,则主要是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

(三)联络、教育

组  长:董友波  李为民

副组长:张光利  马  明

成  员: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的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德育主任、安管办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德育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  长:王开民   卜晓飞

副组长:张光利   蔡先宾

成  员: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德育校长、教务处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协助处理受伤害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学生家长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管办主任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6.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  长:董友波  李为民

成  员: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四、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经济赔偿依据责任比例分担,如果是责任人工作失职造成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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