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校长张毅同志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 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 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救援过程中,上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学校的指挥系统应主动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学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 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校长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长运公司派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校长应组织在场行政,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 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 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三)联络、教育: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赵文勇主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赵文勇主任和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德育主任、安管办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宋建峰、张振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执行校长李勇、张立志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德育处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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