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本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各室、各条线及全体师生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合理、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预警机制,做到教育、防范、快速应急处理三者有机结合,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张毅
副总指挥: 李 勇 张立志 孙彦阳 朱 涛
李 艳 丛驰地
成 员: 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有效预防我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如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程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程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护组、应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
主任:赵文勇 史翠红
成员:秦 冉 马 明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救护组:
组长: 岳席伟 张光利
成员:各级部主任、校医张朝阳、陈清及部分男教师
具体职责是:
1.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所有男教师在学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3.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4.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5.做好受灾期间的防疫工作。
6.现场的最高领导即为现场抢救组临时指挥,每一个成员及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到现场救助工作中。
(三)应急疏散组:
组长:王开民 卜晓飞
成员:由各班班主任组成。
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快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宋建峰 张振
成员:孙君吉 王崇强(事发时先参与抢救组)。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的物资采购、储备、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3.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就治或进行抢救。
4.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 电等恢复工作, 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等正常供应。
(五)安全保卫组:
组长: 董友波 李为民
成员:门卫 保安人员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学校正常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4.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5.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六)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业海 周勇
成员:王继华、周凤华、李宇蕾、隋艳、各班班主任(事发时先参与救护组)。
具体职责是:
1.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
2.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积极把握好事件过程中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4.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5.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
(七)善后处理组:
组长:张振 宋建峰
成员:洪魏 冯永明(事发时先参与疏散组)。
具体职责是:
1.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2.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3.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负责对死难、受伤职工家属及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应急救援通讯录
(一) 应急电话:
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胜利路派出所:3089110 市中区教育局安管办:3697029
文化路派出所:3657564
(二)学校各行政办公室电话
校长室:3690776 李校长:3559788 孙校长:3160299
张校长:3691899 朱校长:3626899 李校长:3691869
丛校长:3695889
办公室(北):3692769 教务处(北):3697769
办公室(南):3695821 教务处(南):3695852
科研处(南):3695853 德育处、安管办(南):3695819总务处(北):3691696 德育处、(北):3692696
总务处(南):695816 安管办(北):3693879
工 会(北):3691696
六、《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本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校内意外死亡的安全事故。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七、应急处置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立即通知副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施救与求助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在场最高负责人在抢救小组到达前应根据事态临时处置。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三)报告与通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局安管办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和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和相关监护人,并在2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教育局。
通讯联络组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保护与维稳
1.安全保卫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与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做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小到最少。
4.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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