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5号),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枣庄四十一中利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教师微信群,对两位推荐人相关材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考察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公示期间无上访情况。
特此报告。
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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