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教风清廉、文化清朗”为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立足枣庄四十一中实际,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作风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培育廉洁文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权力运行规范高效。招生录取、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职称评聘等关键环节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廉政风险有效防控。
(三)师德师风持续向好。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显著增强,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零发生”,形成“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
(四)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廉洁教育纳入德育体系,学生诚信守法、正直自律意识普遍提升,“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五)监督执纪从严从实。纪检工作“探头”作用有效发挥,信访举报渠道畅通,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廉洁从政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学习必修内容,全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如孟良崮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1次,增强政治自觉。
2.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学校发展规划、经费预算、重大项目等事项,必须经党委会或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议记录全程留档备查。
3.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教承诺书》,将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聚焦关键领域,扎紧权力监督笼子
1.规范重点领域监管。招生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招生计划、程序、结果全程公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物资采购与基建:大宗物品采购、校服订购、食堂食材配送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基建维修项目实行“事前预算审核、事中跟踪审计、事后绩效评估”全流程监管。职称评聘与评优评先:制定《职称评聘实施细则》,量化师德、教学、教研等指标,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确保公平公正。
2.深化财务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标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重点核查食堂账目、代收费用等民生关切事项。
(三)深化作风建设,打造清正教风学风
1.整治师德失范问题。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将廉洁从教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设立“师德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快查快办”,查实后依规处理并公开通报。
2.推进廉洁文化进课堂。学科渗透:在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中融入廉洁教育内容,每学期开设1节“廉洁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焦裕禄》《孔繁森》等廉洁题材影片。实践活动:开展“廉洁文化手抄报比赛”“家风故事分享会”“廉洁承诺签名”等活动,评选“廉洁小标兵”,推动廉洁理念融入学生日常行为。
3.优化服务效能。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对家长咨询、学生诉求“件件有回应”;每学期召开1次家长座谈会,听取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反馈。
(四)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执纪问责实效
1.构建“大监督”格局。每学期开展1次专项督查(如教辅材料征订、食堂食品安全等),形成“日常监督+专项督查”闭环。
2.深化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组织学习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对新入职教师、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全年廉政谈话覆盖率达100%。
3.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全校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月-2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3月-10月)。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文化活动等,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2月)。开展“回头看”,对全年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形成总结报告;评选“廉洁个人”“清廉班级”,推广典型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每学期开展1次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负责纪检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形象。
(三)严格考核评价。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处室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分配挂钩;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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