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招生信息】枣庄市第四十六中学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4-30 13:29

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教字〔2023〕30号)及市中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市教育局、区(市)教体局指导下实施。

二、录取原则

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采用网上录取方式,在“枣庄市高中段招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http://60.214.99.10:8091/)上进行。

1.我校根据枣教字〔2023〕30号文招生范围、计划制定本校录取方案,分别按艺体特长生、普通生等编制录取报表,经市中区教体局同意,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2. 学校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原始分数,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成绩的90%,地理生物成绩的60%三项之和。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与报名情况划定非艺体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且高于市中区普通高中建档最低控制线;我校艺体专业生按市教育局核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录取。

三、录取办法

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等级高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同等对待。

1.艺体特长生录取

按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简章中有关要求,在本校艺体合格考生中按计划录取。

2.普通生录取

按照录取计划与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3.录取其他招生计划

对未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范围及我校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四、录取日程

按照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的要求,我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8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7月9日上午 11:30前。

五、录取公示

学校录取结束后,进行录取公示。发榜数据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发布,榜示名单分别按类别、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到,学校对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户籍材料“三对照”,以准考证和户籍材料为注册依据由区(市)教体局存档备查,凡信息与本人不符者、问题学籍的不予注册,冒名顶替者取消注册资格,并启动倒查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保障

1.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严禁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在录取数据核实无误、学校编班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杜绝“人籍分离”,严禁抢注学籍。不得为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以及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3.加强学生信息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数据仅限于内部招生工作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拷贝、泄露学生成绩等数据。接触录取数据的人员要签订《生庄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数据保密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实行阳光招生。

进一步提高录取工作透明度,多种途径宣传录取政策,实时公开录取过程,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做到政策讲透、过程看透、结果通透。学校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关键节点,及时关注舆论方向,充分做好招生录取宣传引导,全力维护好有序稳定的招生录取环境。

咨询电话:4078309 4078302

电子邮箱:zz46zjwc@163.com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