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工作职责、制度建设、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DZZ 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受理
SDZZ 1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
SDZZ 19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规范
SDZZ 20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规范
SDZZ 30 高中及以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
SDZZ 31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规范
SDZZ 32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基本要求
SDZZ 33 学生资助工作投诉处理规范
2 机构人员
2.1 实行校长负责制。
2.2 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1~3名(按照岗位职责核定工作量,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副职岗位进行核定)。
2.3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 工作职责
3.1 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3.2 负责学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
3.3 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相关的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信访投诉、调研培训、监督检查与档案管理等工作。
4 制度建设
4.1 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4.2 制定完善学校相关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
5 工作要求
5.1 宣传
以SDZZ 32为依据,通过多种方式,按照关键时间节点要求,开展资助宣传工作。
5.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SDZZ 30要求执行。
5.3 资助项目管理
5.3.1 国家和省资助
对于各项学生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表1的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表1 资助项目工作要求
资助项目 |
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执行标准 |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该项目包括申请、评审、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办卡与发放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
SDZZ 20 | |||
申请 |
9月30日前 |
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 | |||
评审 |
10月20日前 |
学校应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 |||
公示 |
评审通过后 |
将资助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发放金额。不得公示受助学生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 |||
办卡 |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 |
为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 |||
发放 |
春季5月 秋季11月 |
按学期集中发放。 |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
该项目包括信息核实、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
SDZZ 19 | |||
信息核实 |
学期初 |
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免学杂费学生信息进行核实。 | |||
申请 |
9月30日前 |
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免学杂费资助申请。 | |||
公示 |
学生申请后 |
将申请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不得公示受助学生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 |||
学杂费免除 |
公示无异议后 |
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对学生免除学杂费。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该项目包括申请与受理、发放、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
SDZZ 8 SDZZ 11 | |||
申请与受理 |
毕业前 |
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了解如何办理借款、还款。通过开展诚信教育课等方式,培养学生诚信意识。 | |||
对学生进行贷前培训,指导学生申请贷款。 | |||||
5月31日前 |
召开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会议,做好工作部署,统计学校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驻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本息回收 |
全年 |
配合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贷款逾期的学生,督促其履约还款。 |
1.1.1.1 由地方政府出资资助项目,参照国家资助管理工作规范进行管理,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实施。
1.1.1.2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范资金使用。
1.1.1 学校资助
1.1.1.3 普通高中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1.1.1.4 建立应急救助机制,对因病、因灾及突发性事件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时救助。参照本标准,制定学校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1.1.1.5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范资金使用。
1.1.2 社会资助
1.1.1.6 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奖助学金,奖优助困。
1.1.1.7 制定社会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
1.1 资助育人
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开展诚信、励志、感恩、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2 信息管理与维护
1.2.1 按时上报学校资助工作执行报告,完成上级布置的信息统计报送任务。
1.2.2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操作规范,按时做好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1.3 调研
每年开展学生资助情况调查研究。
1.4 培训
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班主任开展学生资助业务培训。
1.5 档案管理
建立学生资助管理档案,将学生资助管理档案按照SDZZ 31要求进行编号,存档备查。
2 风险管控
2.1 监督检查
2.1.1 健全校内资助工作监督机制,按照“谁审核、谁监管”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生资助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制度。
2.1.2 通过电话回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资助工作监督检查。
2.1.3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 信息安全
2.2.1 妥善管理相关信息管理系统账户信息,严禁将操作和审核权限委托他人。资助业务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员(业务主管领导)账号不得由同一个人员保管和使用。
2.2.2 妥善管理资助系统采集、存储等生成的与资助有关的学生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交易和滥用学生资助信息。
2.2.3 严格公示内容,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保护。
2.3 信访、投诉处理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按照SDZZ 33的要求及时登记、处理来信来访问题,按时办理上级转来的投诉问题。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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