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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实验课】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实验与实验室管理安全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5-08 15:19

化学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五、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六、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七、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九、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十、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十一、实验室安全责任纳入教职工年终量化考核,对做出贡献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物理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准备室严格按照实验计划进行准备

二、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六、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七、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八、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九、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十、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生物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三、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四、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五、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

六、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子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禁绝带出实验室。

八、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九、分好实验小组,牢固座位,由实验小组长辅佐教师,构造好实验。

十、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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