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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宿舍安全】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9-14 16:39

1、宿舍是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老师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老师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不准串访宿舍,任何人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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